湖南宁乡实现公务用餐费扫码支付
2018-06-10 08:00:27
制度是铁,执行是钢,好的制度更要好的执行力。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必须不折不扣,我们要积极寻求更加方便快捷的执行方式。”在宁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,主要领导表示。
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要求用扫二维码码结算这一条“厉害”,微信实时消费凭证让消费人、消费项目、消费时间、地点都一览无余,调研单位与接待单位的关系更加“清、亲”。
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宁乡市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用餐,如果机关所在地城区的单位工作人员到城区范围以外,乡镇和街道工作人员到所属辖区范围以外开展公务活动,如需接待单位安排工作用餐的,原则上接待单位食堂餐,应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用,交纳伙食费的标准为:早餐20元/人.餐,中晚餐40元/人.餐。工作人员回单位后,凭接待单位开具的“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”回单位报销。
记者注意到,通过微信扫码付款方式与市民平时扫码支付并无区别,而不用找零、实时到账等优势更受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务接待单位青睐。
推动公务活动用餐支出扫码结算,宁乡市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,将落实情况更规范化、阳光化、便利化。今年6月份开始,宁乡市在湖南省率先运用“互联网+”实现公务用餐扫码支付,并以微信消费记录截图作为付款凭证。
人民网长沙6月5日电(邢骁 姜润辉)“以前到乡镇调研,为了交伙食费要提前准备好零钱,现在扫码支付方便多了!”6月5日中午,湖南省宁乡市政协副主席杨志武、曾含玲一行6人到花明楼镇调研时,按中餐40元/人的标准,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了240元午餐费。
“以前接待来镇上调研的公务人员时,要给对方开收据来报销,还要反复核对餐人数,现在扫码支付了流程更通畅,在严格执行审批报销制度的同时,使用电子凭证更加符合节约、无纸化、规范化办公的要求,收费情况在手机APP后台也一目了然。”花明楼镇党政办主任钟文华表示。
(责编:罗帅、曾璐)
付款能否实现扫码支付?报销手续可否简化?宁乡市积极探索用“互联网+”手段,实现公务活动用餐交纳伙食费扫微信二维码支付。平台由宁乡市智慧办牵头组织、宁乡市财政局、非税局共同参与、农业银行作为金融后盾单位联合推出。